发布时间: 2025-12-25 07:58:08 写文作者: 弘文体育vs星空体育
2. 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3. 安全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超市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 超市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 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 对新老员工做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 超市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严禁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9. 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做相关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 商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关开,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一定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 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 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做相关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 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一定要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 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 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赛璐珞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 超市内所有仓库的消防一定要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2. 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3. 部门经理/主管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汇报(书面材料)。
4. 安全部每周定期对全商场进行消防检查,主要检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险隐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检查记录等。
6. 安全部须有专人负责政府消防安全检查部门对商场的安全检查的准备、问题的整改等事宜。
7. 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有效地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处罚和上报店经理;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8. 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用电设备,执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并根据自身的需求,设置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等新技术来加强商场的预防、灭火功能。
9. 检查防火档案、灭火作战计划、季度消防演习报告等,负责消防的安全员对相关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紧急状况下,所应采取的切合实际的措施。
10. 检查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情况,特别是对事故信息的分享,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否定期、不间断在进行。
四、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架,货架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该少于1.2米。
五、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物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六、化学易燃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七、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对可能带有火险隐患的物品,应当存放到观察区,经检查确无危险后,方准入库或归垛。
八、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不准做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会导致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事先必须经仓库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调配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现场监护,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全方位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九、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房外的安全地点,谨慎保管或及时处理。
十、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会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十一、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若需要安装电器设备,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并由正式电工来安装和维修。
十二、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该依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十三、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都应当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应当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线。
十四、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灯泡。灯头与物品应当保持安全距离。
商场超市防火一般可分为:营业厅防火,生鲜熟食防火,电气机械防火,周转、办公室、财务部、宿舍防火。营业厅的火险,一般来自于顾客携入火种,电气短路和违章电气作业;生鲜熟食火险,大多数来源于于电气、燃气和违章安装、操作(如油炸、烘烤)及意外造成;电气火险,主要是由短路、过负荷、接触电阻热、电火花和电弧、灯具、电热元件、电热工具的表面热、过电压和涡流热造成;周转仓、财务室、办公室、宿舍火险,大多数来源于于电气方面的原因,人员吸烟和违章动火等因素造成。
禁止在杂货区存放过量易燃、易爆物品(如乒乓球、火机、小瓶汽油、洒精、蜡纸、丁烷气等);
禁止明火试漏,禁止挪动、伪装、遮挡消防设施,保证在无人时做到:火熄、灯灭、水断、气关;
禁止超高存放货物,禁止在灯具下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放物品离灯具保证在50公分以上;
一、仓库安全防火工作很重要,切实做好以防火为中心的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霉变残损),库房一定要具有安全防火条件,确保仓库安全。
二、仓库要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相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培训,检查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要正确摆放,方便使用,固定位置存放,并设专人保养,检查和维修,严禁挪用。
三、库房货架,货垛要离开电灯,电源60厘米以上,主通道不可以少于150厘米,离顶和管道设施不可以少于50厘米,离消防喷淋头不可以少于60厘米,消防栓及配电箱1.5米范围内不准堆放商品。
四、库内电器设备的增减,拆装要报防损部备案,批准后由专人处理,废旧包装等易燃品要及时清洗整理,堆放在安全地点。
五、库区严禁吸烟、用火,库房机械维修、用电、用火报防损部备案,取得批示后方可操作,并采取对应的防范措施。
六、商品的各部组负责人就是安全防火负责人,所管商品的范围就是该安全防火范围,负责人要与防损部签订安全防火责任协议书。
九、与仓库商品无关的各部人员不准进入仓库重地,外部人员未经防损部或本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进入,厂促人员不得单独进入库房取货。
十、库内要加强电源、电线的管理,保持库内清洁卫生,各部组早中班负责人应每日检查库内情况,发现隐患应立即处理,并上报防损部。 十一、负责人每日认真仔细检查库内情况,发现隐患应立即处理,并上报防损部。
十二、仓库若发生火情负责人应积极组织本部组义务消防员进行抢救,并上报店总与防损部,经店长批示后方可报警。
十三、仓库负责人与义务消防员必须基本做到二知三会。 二知:防火知识、灭火知识





